您的位置: 中国幕墙网 > 门窗系统专区 > 新闻正文

铝合金窗保温性能不达标 北京某幕墙公司被罚

来源:中国青年网  作者:编辑  日期:2017-4-20
页面功能 [字体: ] [ 打印 ] [ 投稿 ] [ 评论 ] [ 转发 ] [ 啄木鸟 ]
  近日,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京(顺)质监罚字 〔2017〕16 号行政处罚书显示,北京普维建筑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790mm×1190mm型65系列铝合金窗冒充合格产品,被责令停止生产不合格产品,并处罚款2300元。

  本篇文章内容由[中国幕墙网]编辑部整理发布:

  近日,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京(顺)质监罚字 〔2017〕16 号行政处罚书显示,北京普维建筑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790mm×1190mm型65系列铝合金窗冒充合格产品,被责令停止生产不合格产品,并处罚款2300元。

  行政处罚书显示,2017年2月28日北京市顺义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接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检验报告转办单》京质监转字[2017]第(CF1)号。北京普维建筑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790mm×1190mm型65系列铝合金在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复查中,所抽样品经北京市建筑五金水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验,检验项目中保温性能项目不符合GB/T 8478-2008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依据《2016年北京市门窗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且保温性能属于性能指标,不属于安全性指标。

  经立案调查,该批不合格的790mm×1190mm型65系列合金窗共生产6樘,抽样用6樘(其中备样3樘),未进行销售。成本价为680元/樘,出厂价为720元/樘。货值金额是4320元。无违法所得。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认为,北京普维建筑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生产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790mm×1190mm型65系列铝合金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项和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责令北京普维建筑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停止生产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790mm×1190mm型65系列铝合金窗,并没收违法生产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65系列铝合金窗6樘(含备样),处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一倍以下的罚款2300元。

门窗幕墙第一手资讯! 上中国幕墙网 news.alwindoor.com 手机访问地址 3g.alwindoor.com

原文地址:http://www.52mqw.com/info/2017-4-20/42897-1.htm
转载时需注明出处:中国幕墙网 点击查看 www.alwindoor.com
我要评论 (已有*人参与评论)
上一篇:2017年《建筑系统门窗技术导则》宣贯会在枣庄召开
    
【回到顶部】
  为了帮助建筑门窗幕墙行业产业链企业更好的认清行业地位和现状,从而提升自身产品品质及服务能力,中国幕墙网以行业媒体领军者的身份,在...
[正文]  [评论]

中国幕墙网版权和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 本网站所有文章版权,归中国幕墙网和作者所共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转载要求: 转载的图片或者文件,链接请不要盗链到本站,且不准打上各自站点的水印,亦不能抹去本站水印。

隐私条款: 除非特别声明,否则文章所体现的任何观点并不代表中国幕墙网。
本站转载或引用文章若涉及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将其删除!

月精彩评论集锦
知识百科
月热点新闻推荐
月企业关注度排名[系统门窗]
月产品人气值排名[系统门窗]
客服电话:400-60-54100  传真:0832-2201099 值班电话:15023154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