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中国幕墙网 > 协会专栏 > 新闻正文

国务院通知:10月1日起,“环评”不再收费!

来源:国务院  作者:编辑  日期:2017-8-9
页面功能 [字体: ] [ 打印 ] [ 投稿 ] [ 评论 ] [ 转发 ] [ 啄木鸟 ]
  近期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第682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近期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第682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决定》对现行条例主要作了三方面修改:

  其中一点要求,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优化服务。明确审批、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进行相关的技术评估,均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并要求环境保护部推进政务电子化、信息化,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网上审批、备案和信息公开。

  注意:删除线(表示新条例已删除的条文);下划线(表示新条例新增加条文)。

 

  

  

  

  

  

  

  

门窗幕墙第一手资讯! 上中国幕墙网 news.alwindoor.com 手机访问地址 3g.alwindoor.com

原文地址:http://www.52mqw.com/info/2017-8-9/43446-1.htm
转载时需注明出处:中国幕墙网 点击查看 www.alwindoor.com
我要评论 (已有*人参与评论)
上一篇:结束“低价中标”?招投标新办法,10月1日施行
下一篇:关于召开“2017全国铝门窗幕墙行业青年企业家交流座谈会”的通知    
【回到顶部】
  为了帮助建筑门窗幕墙行业产业链企业更好的认清行业地位和现状,从而提升自身产品品质及服务能力,中国幕墙网以行业媒体领军者的身份,在...
[正文]  [评论]

中国幕墙网版权和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 本网站所有文章版权,归中国幕墙网和作者所共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转载要求: 转载的图片或者文件,链接请不要盗链到本站,且不准打上各自站点的水印,亦不能抹去本站水印。

隐私条款: 除非特别声明,否则文章所体现的任何观点并不代表中国幕墙网。
本站转载或引用文章若涉及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将其删除!

月精彩评论集锦
知识百科
月热点新闻推荐
月企业关注度排名[幕墙]
月产品人气值排名[幕墙]
客服电话:400-60-54100  传真:0832-2201099 值班电话:15023154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