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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建筑装饰装修行业设计与施工的彻底分离

来源:中国幕墙网收集整理  作者:杜东新  日期:202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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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装饰装修行业,有二部分组成:建筑幕墙、室内装饰。前几年,设计与施工分离的呼声较高,在经济发达的中东部地区,尤其是长三角一带,基本上已按这一目标推进。为行业的细化分工、规范管理提供了有利的支撑。但据笔者的从业经验及观察,发现既使设计与施工分离的项目,所产生的问题及猫腻也越来越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谓之中国特色,带有众多人为操作的痕迹。有些项目设计施工是假分离,既形式上的分离。所谓的假分离,既装饰装修企业作为设计单位又参与到施工招标的一种行为,设计中伏埋笔、留余量,增加造价;中标后,再行优化变更之实,达到赚取更高利润的目的。此种潜规则既损害了业主的利益,又为后来的暗箱操作埋下了伏笔,失去了当初设计与施工相分离的美好初衷,出现了设计越作越差、造价越控越高的怪现象。如何度绝这一现象,就是本文中要述及的,设计与施工的彻底分离,以幕墙行业为例,对当前的行业现状,设计施工主体的关系及利弊分析,提出解决办法,供业内专业人士参
考。

  本篇文章内容由[中国幕墙网ALwindoor.com]编辑部整理发布:

  再论建筑装饰装修行业设计与施工的彻底分离—论设计与施工假分离的危害

  前言

  建筑装饰装修行业,有二部分组成:建筑幕墙、室内装饰。前几年,设计与施工分离的呼声较高,在经济发达的中东部地区,尤其是长三角一带,基本上已按这一目标推进。为行业的细化分工、规范管理提供了有利的支撑。但据笔者的从业经验及观察,发现既使设计与施工分离的项目,所产生的问题及猫腻也越来越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谓之中国特色,带有众多人为操作的痕迹。有些项目设计施工是假分离,既形式上的分离。所谓的假分离,既装饰装修企业作为设计单位又参与到施工招标的一种行为,设计中伏埋笔、留余量,增加造价;中标后,再行优化变更之实,达到赚取更高利润的目的。此种潜规则既损害了业主的利益,又为后来的暗箱操作埋下了伏笔,失去了当初设计与施工相分离的美好初衷,出现了设计越作越差、造价越控越高的怪现象。如何度绝这一现象,就是本文中要述及的,设计与施工的彻底分离,以幕墙行业为例,对当前的行业现状,设计施工主体的关系及利弊分析,提出解决办法,供业内专业人士参考。

  一、回顾及行业现状

  建筑行业,设计与施工分离作得最好的当首推建筑设计院与土建施工单位,业主对自己要立项的工程提使用要求、宏观性指导方案;建筑设计院据此进行设计,对外立面效果、安全、使用功能负责;土建单位负责施工,责任清晰,分工明确。即使业主提出变更要求,也要设计院审核,经审核盖章且符合国家规范及结构强度计算后方可施工,暗箱操作的可能性较小,而且现在实行的设计责任终身制,对设计师规范自身行为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设计师的主要精力专注于设计而非经济因素,许多设计师为了打造高水平的设计方案,甚至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相对于经济利益而言,他们往往更专注于名誉,所有这些都为产生国内、国际知名的设计大师创造了条件。

  建筑幕墙与室内装饰企业则与之有明显不同,行业的发展得益于中国的经济发展及城市化进程,确切的讲是一个机会主义占主流的行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成绩斐然。发展初期,设计施工一体化的情况一直存在,设计与施工分离的可能行不大,设计能力往往被低估或忽略 ,为拿到施工合同把设计放到可以免费服务的地步,施工设计一体化的企业,设计往往会沦为施工的附庸,成为公司谋利的工具,影响了装饰装修行业设计的发展和设计师个人的进步。

  1.尤其是幕墙行业,较之与装饰、建筑行业,至今还没有一位真正的大师级人物出现,充其量也就是业内的结构专家或规范参编者。由此可见,行业的发展现状对幕墙设计师的发展是不利的,设计岗位更多的变成了谋生的手段。

  施工招标项目中,设计与施工分离的越来越多,并逐渐成为行业发展的主流,这一作法得到了越来越多的认可,并得以推广。现在提出的设计和施工分开已经不是一个新鲜的话题了,香港、台湾、澳、甚至中国装饰比较发达的深圳、北京、上海等地已经正在这样做了,而且做得很好 ,更不用说设计比较先进的西方国家了

  2.平心而论,是否实行设计及施工分离的项目就万无一失了呢,回答当然是否定的,分离的项目,新问题应运而生设计中伏埋笔、留余量,增加造价;中标后,再行优化变更之实,达到中标且赚取更高利润的目的,种种乱象的产生,归根到底就是没有做到如标题中所提到的彻底分离,分离不彻底,其本质又回到设计施工一体化的老路。而且,这种假分离,较之公开招投标进行设计、施工选拔产生的问题更多,危害更大。公开招投标,因其透明有其它业内厂家相互监督,中标厂家也要规范自身的行为,不会偏离太远;而此种假分离,因其手法高明,更不易被察觉,经放大了含量的设计图纸用来招标后,导致其它厂家报价偏高,失去了中标的机会。所谓的假分离,既装饰装修企业作为设计单位又参与到施工招标的一种行为,其操作手法不外乎两种 :

  1.以建筑设计院或其它的幕墙企业名义出图,支付一定比例的审图费后,参与该施工标的竞投;

  2.以设计服务、减少中间环节的名义,参与该施工标的竞投 (此条主要是业主控制不力造成的 ),针对行业乱象我们现在要重点考虑的,是如何实现二者的彻底分离。

  二、设计的几个主体

  在介绍几个设计主体前,首先要理解两个概念,招标图及施工图,这两个概念既相互关联,又有所侧重,客观的讲,招标图是对工程项目中所采用的材料、系统、功能、美观等所要达到的效果进行表达,它的深度不涉及工艺、工装、加工等细节问题,只要能满足商务报价的需求既可。施工图则与之明显不同,施工图是工程上所用的 ,能够十分准确地表达建筑物的外形轮廓、大小尺寸、结构构造和材料做法的图样,它是施工的依据,现场土建误差的消化、工艺、工装的可行性都要一一表现,就是说,施工图要表达的深度远远超越招标图,如果施工图中有错误,可能导致工艺、工装上无法实现或无法安装甚至造成严重的后果,从这一点来说,施工图的责任要比招标图大得多,既使招标图中有错误,因为它不指导施工,也不会造成太大的后果,仅只对商务报价的精确性有影响。二者的关联在于,施工图要沿用招标图中的主要系统、材料、并尽可能实现其效果 ,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坚固、美观、实用的高度统一。施工图的设计对设计师的加工、安装、组装经验要求更高。

  目前在幕墙行业内存在的几个设计主体:幕墙及装饰设计企业、顾问咨询公司、建筑设计院、个体从业者,以下分述这几者的设计优势及劣势。

  1.幕墙及装饰设计企业

  以幕墙为例:按照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分级标准,幕墙设计分甲级、乙级;企业晋级对人员、业绩、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管理、获奖、其它新技术发明等有所不同;因要求不同,二者承揽的业务范围也不同,其中甲级设计资质可承担的项目不受类型及高度的限制,乙级设计资质可承担的项目为幕墙高度在 80米以下且幕墙单项工程面积在 6000m2以下的各类项目。

  幕墙类企业,既具备设计资质,又具备施工资质,以国内幕墙行业为例其最高等级,设计甲级施工壹级的企业有 139家,几家大的幕墙公司已经走出国门,开始承建国外的地标性建筑,如远大业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欧洲第一高楼“俄联邦大厦”,北京江河承建的阿联酋首府第一高楼 ”阿布扎比天空塔 ”,国内第一高楼上海的国际金融中心,由远大、江河共同完成,二者在传统幕墙领域都有过人之处、珠江兴业的光伏幕墙,深圳三鑫的点式幕墙、珠江晶艺的特异性钢构设计都足以展现国内幕墙行业的设计实力。因此,对于业主来说从国内的幕墙企业来选择一家作为设计单位并不难。

  幕墙及装饰设计由于隶属于施工企业,有丰富的项目资源作底韵,有成功的经验可借鉴产品系统多样,性能成熟。由此可见幕墙及装饰设计企业可以完成招标图及施工图的设计 ,且水平最高,但相对于施工标来说,设计费收入低,故有的幕墙企业对设计招标或委托设计并不热衷。

  2.顾问咨询公司

  由于顾问咨询公司没有幕墙或装饰设计资质,其仅能完成招标图纸的设计,也不能加盖设计资质出图章,所以顾问咨询公司所出的图纸是不能作为施工图使用的。同时,对于顾问咨询公司来说,他们对业主提供的服务是从方案论证到项目竣工的全程服务 ,图纸仅是其工作的一小部分,所以他们的精力也不会全部放到图纸设计上,仅对立面效果、结构选型、材料选择上进行控制,达到招标的深度既可。中标后仍需幕墙及装饰企业的设计机构进行二次深化设计,加盖设计资质出图章并报审,才能进行施工。

  另外,由于顾问咨询公司极少参与项目的加工及施工,经验不足几乎是目前所有顾问咨询公司的通病,粗制滥造、无法安装、图纸表达不全等各色问题比比皆是,更有甚者,挂个洋品牌,招几个设计师,安几台电脑,申请个执照就开展顾问咨询业务,利用部分业主盲目崇洋的心态,收取高额的咨询费,使业主花了很多冤枉钱,却未达到效果。中标后由施工单位重新深化推倒重来,既浪费了时间金钱,也违背了设计施工分开的初衷。而且施工单位深化的图纸往往还要经顾问咨询公司审核批准,就是说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所出具的施工图要经不具备设计资质的顾问咨询公司的同意才能实行,曾有业内人士抱怨,因为修正了顾问公司的图,审核迟迟不能过关,无关紧要的审核意见多达六页,设计师几乎崩溃。

  例如:我们曾经参与投标的某成都工程,业主聘请的是所谓的北京某洋品牌,其提供的单元作法是比较典型的欧洲系统,唯一改良的就是将单元上横披水胶条加长,外披水效果较以往有改善 ,但其存在的问题也显而易见。在会上,尽管幕墙厂家比较婉转的表达了一下自己的观点,但顾问公司极其抵触的情绪让这种技术探讨变成了不可能。为了不影响下一步工作,处于弱势地位的施工投标方只能尽量避开去谈这一话题。如上述案例,就是顾问咨询公司错用了自己的优势地位,导致业主利益受损。

  近几年随着建筑市场的持续升温,幕墙及装饰的顾问咨询公司越来越多,有不少幕墙及装饰企业的设计机构的人员开始流向顾问咨询类公司,其设计水平有所提高,但由于此类公司所承担的项目种类少,时间长,脱离实际工程的趋势会逐渐增加;因此对其提高持续学习能力的要求就变得越来越重要。

  因此顾问咨询公司仅能完成招标图的设计,受资质所限暂时不能完成施工图的设计;中标后由施工单位重新深化其结果仍然是设计施工一体化的模式,浪费更多的时间精力。

  3.建筑设计院

  目前有少数的建筑设计院设有幕墙专业,或者与幕墙施工企业合作,接受幕墙从业人员进驻,可以开展幕墙设计,最后加盖设计出图章。其所出图纸可以进行施工,也符合设计程序管理上的相关规定,但其设计项目较少,设计质量不高。

  可以完成招标图或施工图的设计。

  4.个体从业者

  个体从业者原则上不能承揽委托设计业务,但在建筑市场较发达的地区,这类人员利用其灵活的商业运作头脑,往往可能拿到设计业务。但其无设计资质,所以当出图后,就要找一家具备此类设计资质的公司持靠,上交一定数额的管理费,属于互惠互利的一种协议模式。由于二者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或多或小的存在把关不严的问题,有可能导致施工设计事故的发生,个体从业者承担风险的能力有限,公司的管理责任不可能脱逃,也要承担风险。例如有的乙级设计公司为了升级的需要(一定的业绩支撑),公然打出了免费挂靠、盖章的旗号;可想而知,这样的审核机制基本上形同虑设。

  在经济发达的长三角地带,活跃着很多这样的设计所,今天挂靠张三、明天挂靠李四,如果业主稍有不慎,就有可能遇上李鬼,甚至连公司参观、现场业绩考察都能作到毫无破绽。个体从业者不能独立可以完成施工图的设计。

  从上面的论述可以看出,真正具备施工图设计能力的,只有隶属于幕墙企业的设计机构选择设计单位可以采用技术招标的方式,也可以直接委托给有资质的幕墙设计单位。

  三、设计主体与施工主体的关系

  设计及施工分离的项目中,设计主体与施工主体的关系简单而清晰,设计方与业主签订委托设计合同 ,按项目情况支付设计费给设计方,施工方负责施工,二者分属不同的法人,各自承担自己的职责。设计是思维创造的过程,施工是体力创造的过程,他们只是建筑项目中的两个环节而已 ,相辅相成,它们既可以相互影响,又相互制约,但二者不是一对不可调和的对立方,都是在为业主服务的过程中赚取利润,在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当中在合理的利润区间下赚取应得的部分,设计方负责设计工作,施工图纸的必须作到以下几点 :

  1、设计先行,便于业主总体造价控制。由于设计及施工分离,设计单位对设计造假的主观条件已不存在。按施工设计图纸出具的项目清单才具有真正意义上的招标功能,更能体现施工招投标的公平竞争,节约成本投入,同时对整体工期有利。

  2、详细周密,设计质量高,不存在遗漏,减少或消除增补及变更,不给后续施工方任何篡改、偷工减料的机会。

  3、设计方案创意水平高,便于业主对外立面效果控制;由于设计成果是与业主、建筑设计院反复沟通评审之下,结合装饰或幕墙设计公司的设计经验,体现了三方的共同的设计方向,因而对建筑效果、设计范围的把握更准确。

  4、报价具有可比性,便于业主择优选择施工厂家;设计师的出发点是按委托人的要求和条件尽可能的实现其愿望,达到图纸设计要求。

  5、符合设计管理程序,有效规避暗箱操作的可能;施工单位中标后,针对现场及图纸中的问题进行三方会审,设计方按会审意见修改图纸,所有会审意见及回复均三方到场,在阳光下进行,有利于消除腐败。

  施工单位负责施工,也必须作到以下几点 :

  1.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对工期、质量、安全负责,严格按图纸的要求,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图纸中的结构、材料等相关内容。

  2.对于正常的变更、增补可参考上述 5条执行,严格控制人为操作的次数,符合设计管理程序。

  当然,在当下挂靠盛行的装饰装修行业,不排除个别施工单位出于项目利润的考虑,在因图纸严密而无法变通的前提下,施工单位就有可能想尽办法动员业主推翻设计中那些不利的部分 ,只要业主坚守住自己的道德底线,施工单位也无计可施。

  四:为什么设计与施工要彻底分离

  设计与施工分离是指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分开发包,建设方准备好项目建设的各项条件如场地、资金等后,先进行项目设计,完成设计后再进行施工的招标,确定施工单位最后完成建设项目。但假分离即分离不彻底会较之设计施工一体化会产生更大的危害如下述 ;

  1.妨碍招投标的公平竞争原则,通过不当手段获得项目的施工,如有的设计方,在确定中标厂家前不提供 CAD格式的文件,仅提供 PDF的文件,竞标厂家无法获得准确的型材用量,虽然提供 PDF版本的型材断面,也标称了型材米重,但这种米重是经人为放大了的。经放大了含量的设计图纸用来招标后,导致其它厂家报价偏高,失去了中标的机会。尽管在招投标过程中,其它厂家可以看出设计图纸中的猫腻 ,在答疑会上提出,但设计单位为中标需要,往往会滥用其设计地位,不作更改,坚持按图报价 ,如果施工方自行报价,有可能要承担图纸无法变更的风险。因业主对设计不懂或知之甚少,基本上所有的答疑回复均为设计方代为回答。例如,我司参与的绍兴的某项目,设计单位也参与本工程的施工投标,在答疑会上对所有厂家质疑的设计浪费问题,均不作更改,这种竞投的结果可想而知,如果设计单位也同时中了施工标,试问他们会不作优化变更么?不作更改仅是对竞争对手来说的。

  2.透明度低不利于业内厂家相互监督,此种假分离,因为在设计过程中作了手脚,其手法更高明,更不易被察觉。如有的设计单位为了施工中标需要,采用较笨重或较繁琐的型材作断面或不区分大面风压及墙角区风压,统一按墙角区风压计算,还有的设计单位用手工的方式标大外立面或造型尺寸,增大工程量等等手段,五花八门防不胜防。经这种方式处理后,不良商家在报价时可以直接扣除余量以较低价格中标,不利于业主方对总造价进行控制及择优选择中标厂家。

  3.设计师地位低下,与业务、施工混为一谈,不能做到分工细化。为追求利润最大化设计前要求放大余量以次充好,中标后不管不顾地降低成本,设计质量粗制滥造,甚至有的公司管理者公然要求设计师造假;使技术的发展受到追求利润的无情制约,同时公司把能创造多大的利润作为衡量一个设计师能力水平高低的唯一标准,并作为晋级、升职的必要条件,尤其是幕墙行业,或许这也是至今还没有产生一位真正的大师级人物的原因。

  只有实行真正意义上的设计、施工分离后才会有利于幕墙行业的发展,主要可以解决如下几个问题:

  1.幕墙设计师地位问题:有利于设计师专注于设计,不受行政指令的干扰,由于委任的施工图设计往往时间较长,有充足的时间跟业主及建筑设计院沟通,经反复评审后更能准确的把握设计意图,同时利用自己的设计优势,正好可以弥补建筑设计院的不足,有利于产生高质量的作品;目前有的幕墙公司甚至组建了自己专门的方案设计,如业主对建筑设计院的作品不甚满意,幕墙公司也可代为创意修改。没有了恶性竞争的压力,设计师主要对自己的设计负责,对设计师来讲提供的不仅仅是一个产品 ,而是一个成功的作品,对提高设计师的知名度是有利的。

  2.设计费的收费问题 :设计与施工分开发包有利于提高项目的创意水平和设计质量。两者分开,设计费用单列出来,提高的不只是设计的费用,更重要的是提高了设计者的积极性,促进了整体素质的提高。以幕墙行业为例,目前的收费标准约 8元-18元/平方,受项目的型式、难易程度的影响会略有上浮或下降,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有厂家或公司报价在 5元/平方甚至更低,不利于设计质量的保证。相较于建筑设计院、设计事务所的方案设计或内装的设计收费标准,动辄几拾、几百甚至上千,幕墙的设计收费明显要低得多。现在有的业主未必愿意在付完建筑设计费后再支付幕墙设计费,有必要让更多的业主认识到幕墙设计收费的合理性,支付合理费用给幕墙设计公司,而设计单位一定要提供详细的施工图纸,而此部分的图纸恰恰不是建筑设计院所能完成的。五:设计与施工分离后要解决的新问题

  客观的讲,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即使设计与施工分离,也不见得是皆大欢喜,仍有如下的几个问题在操作时要注意:

  1.设计单位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尽管有的业主愿意支付幕墙设计费 ,但相对于施工标来说,这部分费用仍旧偏低,故有的幕墙企业担心技术外露,对设计招标或委托设计并不热衷,尤其公建类实行了设计、施工分离的项目,幕墙企业就更不愿参与。与收益低相匹配的是设计的知识产权保护的难题,幕墙企业往往不愿意把自己特有的系统、或专利技术应用到幕墙委托设计上来,幕墙系统或专利技术相对简单,表达到图纸上业内人士可以轻易的研磨(词条“研磨”由行业大百科提供)透其中的奥妙,不象电子产品、药品这样的专利或配方技术,看不见、摸不着,便于保护。故出于对技术的保密,幕墙企业对于技术招标积极性不高 ,不利于产生高质量的幕墙设计作品。有的业主甚至直接在招标文件中注明,产权归业主所有,这此都没有尊重幕墙企业对于技术的研发及投入,如果这种状况不改变,幕墙企业绐终心存故忌 ,即便勉强参与了施工图的设计,也总是遮遮掩掩,有所保留,没有把全部心思放到上面。

  2.设计费的支付问题

  签订了委托设计合同的双方,会在合同中注明设计费的支付例及进度,但从市场上看,合同执行不到位,导致后期很多的遗留问题。有业主的原因也有设计方的原因,当问题出现时造成的后果是设计方拿不到设计费或拿到很少一部分而业主得不到应有的技术服务,甚至拿不到设计成果( CAD文件,这个是委托设计最关键的环节)如我司承接的杭州 xx大厦,因双方原因,没有 CAD文件提供,导致要重新描图按公司系统替换,浪费了大量的时间跟精力,其结果又变成了设计施工一体化的作法。也有的业主因行业的宏观调控,受资金压力所限,不按合同条款执行,致委托设计无法顺利完成。从整体上看,设计合同履约情况不乐观,这与国人的整体信誉低相关。

  3.竣工图的问题

  竣工图,就是在竣工的时候,由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实际情况画出的图纸,因为在施工过程中难免有修改,为了让客户(建设单位或者使用者)能比较清晰地了解实际安装情况,国家规定在工程竣工之后施工单位必须提交竣工图。实行设计与施工分离的项目,竣工图是由施工单位完成的,如果由于设计合同没有全部履行,有可能导致施工单位得不到 CAD图纸,这会对绘制竣工图产生影响;另一方面有的设计方对于现场的变更不是很清楚,对梳理各项变更的过程体会不深刻,对现场产生的经验无法总结,这对以后避免产生重复的设计失误不利。一些业主单位或监管单位对此不是很清梦,要求幕墙设计单位出具竣工图,这种情况应当禁止。六:结束语

  假分离危害尤甚,出现了设计越作越差、造价越控越高的怪现象;度绝这一现象,最简单也是最行之有效的办法,就是严控设计方参与施工投标,对外公布设计、施工投标单位信息或委托设计方信息,让其直接断了参与施工投标的念头,只有这样才能从源头消除在图纸中作手脚的可能性,同时所出具的图纸必须是施工图纸,减少篡改机会;同时抑制挂靠行为,让挂羊头卖狗肉的行为曝光,使行业内的人相互监督,设立有奖举报制度并出台治理措施,健立健全对幕墙企业的诚信考评机制,加强对幕墙企业的不良记录管理,定期在网上公示,让不良商家承担更大的违法成本,直至清出市场,逐步实现幕墙设计院从施工企业中分离出来,建立幕墙门窗技术服务企业,形成独立的法人,走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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